關于做好2022年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贛建辦文〔2022〕152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根據《江西省安委會關于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安〔2022〕6號)和《關于江西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申報及考評有關事項的通知》(贛建質監字〔2016〕6號)要求,為做好2022年江西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以下簡稱“省安全示范工地”)的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11月10日前。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工程應為在建工程,施工進度應在2022年11月10日前處于裝飾裝修或竣工階段。
(二)發生死亡安全生產事故的、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不得申報省安全示范工地。
(三)應用了信息化技術進行智慧管理的智慧工地。
(四)凡申報過省安全示范工地的工程,不得再次申報省安全示范工地。
三、工程規模
申報省安全示范工地的工程規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群體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應達到20000平方米及以上,單體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積應達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
2.住宅小區同期開發同一標段的工程應整體申報,且建筑面積應達到35000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小區內的單體住宅工程建筑面積應達到6000平方米及以上。
3.工業廠房工程建筑面積應達到50000平方米及以上。
(二)市政公用工程
1.城市立交橋、跨河橋橋面面積應達到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單跨100米及以上。
2.城市隧道、綜合管廊長度應達到1000米及以上或工程造價10000萬元及以上。
3.城市道路、廣場面積應達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價5000萬元及以上。
4.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應達到日處理200噸及以上或工程造價5000萬元及以上。
5.污水處理廠應達到日處理20000噸及以上、供水廠日供水應達到30000噸及以上,或工程造價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
6.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有首末站的整條線;一站一區間以上的施工標段;車輛段、停車場及基地工程;具有獨立功能的軌道、信號、供電、通信、綜合監控等工程。
(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造價應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按自愿申報的原則,申報單位向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江西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申請表》(附件1),并附相關申報資料。
(二)項目推薦單位(市縣住建部門)負責組織考核評價和項目申報資料的核查,評價意見和核查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在附件1中。
(三)設區市及贛江新區住建部門擬推薦的工程,應在申報表里填寫推薦意見,并按得分高低排序,填寫《申報省安全示范工地推薦工程一覽表》(附件2)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將附件2(蓋章版和電子版)、申報項目的申請表和相關申報資料報省城鎮發展服務中心。
聯 系 人:彭華亮
聯系電話:0791-88500915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附件:
1.江西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申請表
來源|江西住建